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并被EI/SCI检索两篇次及以上,或获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奖励(排名在前五位);③由所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信。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和硕士阶段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有关政策要求办理。并须于3月20号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邮寄到我校研招办(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编:300387
6.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附件4 各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