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报名材料(A4纸):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
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获学位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两封《报考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不可是报考导师)(见附件5);
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个人学术成果复印件;
⑧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⑨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交研招办(行政中心115),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各学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中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