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泸州市江阳区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职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以上和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调岗位及名额
岗位 | 名额 | 要求专业 | 其他条件 |
区建管中心 | 2 | 规划建设相关专业 | 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2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1 | 规划建设、计算机相关专业 | |
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2 | 法律、文秘、师范、汉语文学、医学卫生、财会、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 |
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2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政工程、土建、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 限男性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党政大楼四楼406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所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区建管中心职位要求所在单位出具所从事工作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江阳区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该职位考调计划。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岗位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六、体检及考察
按照拟考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办理调动及聘用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3123621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