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公务员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2、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
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科级及以下职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行政执法类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级别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6、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职员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2、要求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4、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5、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
(三)不予选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南山政府在线、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等网站、相关纸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2、报名资料。
公务员报名需提交: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任现职的任职文件。
职员报名需提交: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4);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或能证明职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以上原件查验后,仅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区府大楼A1102办公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656295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考试
我局自行组织面试。
(五)考察。
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按规定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职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