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系盐城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民政系统军休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民政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盐城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休服务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对象
全市民政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民政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日—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427室(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倪晓盼;联系电话:86660427,15861996275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近)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选调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民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盐城市人社局
盐城市民政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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