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各选调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现将各单位上报的拟选调人员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选调部门(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结束后,由选调部门(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全合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
2016年1月6日
附件:2015年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axc.lss.gov.cn/viewnews.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