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以转任方式补充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人数
东莞市教育局机关科员1名,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参考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员1名。
二、条件
(一)具有全市(含中央、省驻莞单位)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任公务员满2年(时间截至2016年3月1日);
(二)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其中招生考试办公室科员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技能;
(三)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七)所在单位同意调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发送资料到邮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
2.报名联系人:宁小姐、王先生、陈先生,咨询电话:0769—23126003。
3.报名材料:《东莞市教育局补充公务员报名表》(附件),近期撰写的文稿1-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个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件(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和照片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2265724883@qq.com,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补充公务员+姓名”字样。
(二)资格初审
东莞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机关科员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招生考试办公室科员岗位的笔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编程;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
(五)体检
根据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体检。
(六)录用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平级调动手续。
本通知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