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面试考核工作,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举止仪表、专业理论功底、应变能力、性格价值观、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演讲、试讲、答辩三个环节,各环节分别评分,满分分值分别为15分、60分、25分,总分100分。
三、面试岗位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中药学2个、针灸推拿学1个、中医外科学1个、中医诊断学1个、动物学1个、生物化工1个、外科学1个、消化系病学1个、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个、生物医学工程1个。
(二)本科岗位:临床医学专业2个、口腔医学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1个、护理学专业1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1个、英语专业1个;
四、面试人员的确定
本科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分,按照报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经市卫生局资格复审(含硕士研究生)后确定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前,向学校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的具体办法
学校成立相应的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设专家7名,记分、统分各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考核专家采取临时抽调,面试过程现场录像,并保留录像至招考工作结束,有关部门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1.面试时间:2011年9月15日;
面试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典学楼
2. 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准时达到面试地点,工作人员验证后宣布面试有关纪律和规定,收缴保管通讯工具和有关资料。
3.考生在面试前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按顺序进入考场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由面试考官按评分要求进行打分,并由面试工作人员负责计算,面试分数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即为面试成绩。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人社局审批后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如出现并列分数者,进行第二次面试。
4.本科生面试按1:2的比例进行,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的规定执行,计算办法为: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并列分数者,进行第二次面试。
六、面试成绩及录用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1.严格工作程序,不徇私情。
2.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题目。
3.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准在面试中打关系分。
4.对招考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结果无效,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理。
5.凡评委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面试,须回避。
6.整个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学校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7.监督电话:0874-8967946(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4-3122953(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