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
根据省招办《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16届普通专科在校生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试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先公布经教育厅审定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目录,供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参考。考试结束后,再公布教育厅根据报名情况编制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我校2016年普通高职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班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职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3.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见《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关系》,附后);
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考科目必须与拟报考本科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成绩合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准备
1.各二级学院、各系组织学生专升本报名。学生报名后,各院(系)必须按照报考条件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防止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并于3月1日下午5:00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各院、系务必通知所有专科学生,并提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2.3月14日,各院(系)进行考生报名账号注册,请指派专人将报名学生二代身份证收齐,统一到教务处教务科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报名账号由教务处统一下载打印,报名账号凭条由各院(系)指定专人发给考生本人。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8:00日至1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专升本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缴费则视同网报不成功)
2.信息确认时间:3月19日至20日
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出资审表,请各院(系)组织考生确认签字(省招办强调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生源学校负责,请各院(系)必须按要求执行),并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于3月20日下午5:00之前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到所在市(区)招办办理手续。
四、考试和评卷
2016届普招专科生专升本考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基础课考试(统考)。
(一)专业课考试
1.考试科目:各专业均考两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见附件2)
2.考试时间:根据省招办要求,3月10日之前由各学校自行安排,我校考试时间定于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举行。
3.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考试工作
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考试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请各院(系)根据考教分离的要求,结合所考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等,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试命题工作细则》的要求,提供所考课程的试题(要求打印)。所有试题拟好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初审签字,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复审签字,系主任签字同意后,由系秘书于3月1日送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印制。
请各院(系)按照报考学生人数安排考场,要求考场内保持单人单桌,两名监考老师,请将考场安排表于3月3日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考场安排表中必须包含教室号、监考教师、考试科目)
根据省招办要求,必须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并在3月11日前将分专业考试成绩单、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以便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二)基础课考试(统考)
1.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
日期/时间 | 4 月9日 |
9∶00—11∶30 | 大学英语 |
14∶00—16∶3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3.评卷和成绩发布
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查卷。
五、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在校生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见附件4.必须有内容,有签字、有公章>、学年成绩表等),入学后调整专业的考生学籍档案须提供学校专业调整公函;3月20日前,请各院(系)将报考学生的入学原始资料、报考资审表、学年鉴定、各科成绩等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监督。
八、学籍注册
(一)经省招办审批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毕业证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九、有关要求
专升本考试关系到我校每个考生切身利益。2016年专升本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切实做好专业课命题、考试组织及阅卷工作,同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考,并认真组织学生复习,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6年2月16日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nie.edu.cn/info/1051/49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