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上说的那个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是怎么开呀?谢谢!
回复: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4.失业证(可到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办理)。
具体请查阅公告或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