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工作需要,我局现决定面向茂名地区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科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具有两年(含)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能力;
7.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公告发布之日止;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其他要求:
1.从事文秘工作的岗位: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
2.从事财务管理的岗位:从事会计或财务管理工作4年以上,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取得会计师以上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助理会计师技术资格,同时又取得经济师技术资格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管理的岗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年以上。
详见附件《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遴选公务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不得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关系的职位;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达到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979118,2979119,传真号码:2979129)。
现场报名地点: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668-2979118,2979119),现场报名需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茂名市卫生计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可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
2.公务员身份及职务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正一寸彩照3张;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如因信息不准确、有误或材料不全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注: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件留存,原件在领取面试通知时带来确认。
(四)资格审查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将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凭本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到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遴选方式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是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公开遴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缩减遴选职位数,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交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笔试准考证等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查询和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遴选人选。所缺职位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研究确定人选,并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面试时要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