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在职教育硕士(含特岗教师)和农业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请考生登录【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登录“用户姓名”为资格审查表右上角12位数字的“网报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查看是否被录取、学号及银行卡号(更新时间:2016年2月25日15点25分)等信息。
2.录取结论为“录取”者,即已录取,需按要求缴纳学费;其余即为未录取。
3.所有已录取考生(以下统称研究生)务必于2月29日12:00前缴纳第一年学费7500元/生。缴款方式:研究生向“录取系统显示的建行卡号”存入至少7511元/生(其中7500元为学费,多余部分为银行收取的个人银行账户管理费),否则银行无法正常划扣学费。
4.系统显示的银行卡号是学校为方便研究生缴费统一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该银行卡为研究生个人所有(户名为研究生姓名),待暑假入学报到时统一发放。在研究生本人到银行激活前,该卡只能存入,无法支取(银行划扣学费除外)。
5.因故未能办成缴费银行卡的研究生,务必于2月29日12:00前直接将学费转入学校公共账户(只能转入7500元/生,多转或少转都不能正常入账),同时将银行出具的缴费回执单(务必注明“学号、姓名、学费”等字样,以便查对)扫描后发送至hnsdzyxw@163.com。学校银行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详情请查看:http://www.htu.cn/s/55/t/318/59/20/info88352.htm
6.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者,学校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将依次补录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