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计分及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体育考试总分值调整为60分。考试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类,每位学生应参加3项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2个,每个项目以0分为起点,必考项目满分为20分,每项选考项目满分为20分,总计60分。所有考试项目均采用仪器测试。各学校要把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大课间体育活动相结合,与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相结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示范高中要对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进行体质测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的考生方能录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一)必测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跑。
(二)选测项目: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篮球运球、足球运球(考生任选二项,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选考足球运球、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制定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2)
1、考生准考证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2、考生参加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每人测试三次,以最好成绩计算;1分钟跳绳每人限测一次,跳绳由考点提供(不可自带绳);1分钟仰卧起坐每人限测一次;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每人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再增加一次测试机会。(篮球、足球由考点提供);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为最后一项考试项目。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基本要求见(附件1)。
3、考试成绩经主考签字后生效,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现场公告,一份存档备查,一份附成绩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4、三项体育考试应在半天之内完成,并现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进行。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号)文件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葛晓辉,副组长:孙奇志,成员:陈浩、李韦遴、朱国伟、李士友、王可生、王国明及县区教育局、各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潘集区体育考试工作由县(区)招办组织安排。各考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招办。
2、各学校以U盘(电子表格)的形式,按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顺序将考生名单、考试项目于4月10日前报教育局招办和所在考点。
3、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员会负责抽调并派出体育考试工作巡视裁判员,负责现场监督、技术指导和项目成绩仲裁;其他工作人员由各考点自行安排。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员会负责仪器使用,并对参加考试使用仪器人员进行培训;其他各类人员由考点进行业务、纪律培训,保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4、体育考试的考点由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定,场地器材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及急救设备,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5、请各考点在本考点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淮南市2016年___考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7),于一周内上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要求,服从考点安排,服从裁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国家考试法》相关要求,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不予颁发毕业证:有阻挡、推拉等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者;故意拖延考试时间、故意损坏考试仪器者;临时代考、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
2、各考点要加强体育考试纪检工作,对考试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切实保证体育考试各个环节平稳、有序、公正。要有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若出现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考试项目违纪事实,经证明人、项目组长、考点裁判长和考点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3、考务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时不准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准饮酒。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监考资格的处理。
4、参与考试的学校负责从初三毕业班抽2名学生家长到考点进行现场监督。主要监督违规违纪行为,如发现学生作弊,经核实取消该项成绩;如发现监考教师作弊,经核实取消监考教师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作弊行为涉及的考生考试成绩一律取消。
六、免考和缓考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和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免考原因,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报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经市教育局德育科复核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测。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办理缓考手续,于考试前一天报考点进行确认,考点填写《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
考统计表》(附件6),将材料整理后及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缓考。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填写《淮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经考点医生诊断签字、考点主考签字确认,申请表交考点,由该考点在体育考试结束后填写缓考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缓考。
(3)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
市教育局将对免考、缓考的学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成绩,并按照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七、其它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同时学校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活动与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八、鉴于区域调整,为保障体育中考工作顺利平稳过渡,2016年寿县执行(寿教基【2015】61号)文件,其他县区执行本方案。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