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办、各高(完)中: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6〕2号)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对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招办、各中学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实行招办主任、校长负责制,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规定落实到位,确保考生资格审核无误。为做好我市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考生须符合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已进行高招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审查办法
(一)凡在审查范围的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二)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和是否已公示无异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运动会组办单位对考生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会名称和名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审查要求
(一)考生申报
1.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原普通高招报名系统,输入普通高招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号进行网上申报,不得使用“单招”考生号进行登录。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7日9:00-1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应及时向学校或当地招办提交相关材料。每位考生材料应分别装袋(封面注明县(市、区)、学校、姓名、性别、项目)。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审核表。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
3.获得名次的相应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由组办赛事的省级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考生相应信息上盖章确认)。
4.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信息页面,(应和考生所申报的运动项目和运动员等级一致),并由县(市、区)招办复核盖章。
(三)初审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各县(市、区)招办应确定专人负责审查工作,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审查对象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市、区)招办和中学要对审查对象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一周。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比赛项目、比赛成绩或名次、获得运动员等级以及本级、上级招办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为:68101516,市招办举报电话为:67882003)。公示期间,各县(市、区)招办要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处,并向市招办如实汇报,未经公示者不得上报。
(五)审查材料的上交。
1.上交时间:2016年3月16日。
2.上交材料:
(1)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打印的《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资格审查考生名册》。
(2)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顺序排列与考生名册一致。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录取必须填报高招志愿(含文化课院校单考合格的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对应要求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的志愿。志愿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的说明,填报在指定位置。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