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报名点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21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2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收在宁工作的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 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 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2月29日09:00~3月9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只需于3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
注:凡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系统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10日、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16楼。
3.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6年度报名表1份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下午17:00。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手机推送短信及绑定功能
1.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将向报考人员手机推送短信,告知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手机号码。
2.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统一网报平台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用户。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即可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无法修改)。用户变更绑定手机号可在注册维护模块完成。
(二)修改报名信息事宜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必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 老考生修改考试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 报考人员在未缴费前需要调整到其他尚未结束报名省市报名的,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再重新选择省市进行报名。
6.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修改的报名信息仅限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项,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系统自动从本人的注册信息读取。
7. 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8. 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3月16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812室)现场提交修改申请。
(三)照片上传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拍摄的2寸证件照(自拍、翻拍及扫描等除外)。
2. 上传的照片需经本文附件2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预处理后,方可上传。
3. 照片上传后,经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四)其他
1.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初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2.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 请报考人员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 请事先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上交留存。
4. 由于报考人数多,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查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八、报名考试费用
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有收费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0日~6月24日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将不再办理。
九、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请于5月13日~5月19日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结束3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3个月后关注“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及时查看相关证书发放通知。
附件:
1. 省直报名点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zg.cpta.com.cn/examfront/”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