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01职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政务办公室科员1名。
02职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科员1名。
03职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法院在职在编的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月31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学士以上学位。
报考01、02职位须为法学或中文专业。
报考03职位须为法学专业。
(三)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材料;
2.时间:2016年3月10日前报名;邮寄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地点: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邮寄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6单元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收,电话:0756-2998511,2998529。
4.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份。可登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须由所任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情况属实,同意报名”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荐材料一份,包括近三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3000字左右;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
以上第1、2、5项材料均需一并提交电子版,第3项材料须提交原件供核对。
(二)资格审查
横琴法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参加面试人员名和面试有关事项于面试前2日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进行测评。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并由工作人员带领到相关医院进行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如没有合适的拟任人选,经研究决定,相应职位可以空缺。
四、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横琴法院负责具体实施。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