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体制内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城口县环境监测站和城口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具体人数和职位见《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单位工勤人员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24日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工作调动承诺书》(附件3),同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教师报名需经所在学校和教委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才能报名。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环保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原则上按不低于遴选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低于1:2,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递减遴选指标。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4.成绩公示
考生总成绩将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张贴于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底楼大厅。
(四)考察
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环保局负责,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六)确定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完善调配手续。
四、监督与咨询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各相关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初步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咨询。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9225936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