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实际需要,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省、市有关公务员考录的相关相近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制定2016年柯城区公务员招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一、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所需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类”的职位: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学、项目管理
二、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所需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类”的职位: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水务工程
三、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所需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类”的职位: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所需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类”的职位: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报考职位所需专业按照招考计划表上所列专业要求。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