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名额8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赣榆区在职在编股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3月 1日前参加工作)。新录用公务员须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字综合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和集体研究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需提供相关资料。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gyhrss.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报送至赣榆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赣榆区行政中心9楼913室)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⑴报名表;
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⑷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4、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将提前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闭卷方式,采用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成立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组织人社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被考察人员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区委办、政府办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确定两办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影响录用情况的,由两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提出选调意见,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 0518-86223260
区人 社 局 0518-86223095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赣榆区委办、政府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8-86223104 0518-862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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