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类专业
1.数学类:在科研部门、高等院校、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工作。
2.物理学类:到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科研部门、学校、工矿企业中从事基础或应用研究及教学工作。
3.化学类专业:到研究单位、学校以及生产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的技术开发工作。
4.生物科学类专业:可在教学、科研部门,也可在农、林、渔、牧、副、医、药以及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其他有关技术工作。
5.地质学类专业:适宜在地质、地震、冶金、石油、煤炭、建材、材料科学、环境科学和工业建设等有关研究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教学和生产实际工作。
6.地理科学类:适宜在地理、环保、国土、综考、水利、测绘等有关研究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教学和技术工作。
7.大气科学类:到气象、环保、海洋、农、林、水利、交通、航天、通信等有关研究单位、学校和生产实际部门工作。
8.海洋科学类:适宜在与海洋科学有关的研究、技术部门从事科研、教学和技术工作。
9.力学类:适宜从事力学方面的科研、教学工作及其他力学方面的实际工作。
10.电子信息科学类:到邮电、电子等单位从事技术开发和业务经营,也可到高校、科研机构工作。
11.心理学类:到学校、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到国防、管理、体育运动等部门从事有关的各种研究。
工学类专业
1.地矿类:在地质部门、有关矿业部门和工程建设部门的企业、研究院工作。
2.材料类:到冶金、化工等部门的材料研究、设计、生产单位工作。
3.机械类:机械行业的研究、设计、制造工作,以及在其各行各业的机械设计、制造、使用部门工作。
4.仪器仪表类:服务于仪器仪表的研究、设计、制造部门,从事有关仪器仪表的使用、维修和改进等工作。
5.电气信息类:适合到电力、机电、铁道等部门从事科研、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等工作。
6.电子信息工程类:适合到电子行业、广播电视等部门从事设备制造及原材料的开发研制、生产管理等工作。
7.通信工程类:适合到各邮电管理局及公司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经营及管理工作,也可到军队、铁路、电力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适合到各系统或行业的相关部门从事软件开发、经营和维护。
9.土建类:适合到建筑部门或铁道、交通、工矿、国防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设计院、规划局等部门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等工作。
10.水利类:去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部门工作。也可以到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
11.测绘类:到专业测绘部门和工农业规划、城市规划、国防建设等部门从事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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