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已公布,参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外调剂。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6年硕士生预调剂信息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3、 调入专业须与本科毕业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联考的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类专业。
6、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7、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通信和计算机相关专业的调剂生。
8、优先录取本科毕业院校为“211”的考生。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
学院 | 专业 | 联系方式 |
自动化学院 | 080200机械工程 | 010-62282129 |
085201机械工程 | ||
理学院 | 070100数学 | 010-62282099 |
070200物理学 |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工商管理 | 010-62282069 |
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公共管理 | 010-62282013 |
人文学院 | 030100法学 | 010-62282970 |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 ||
055100翻译 |
三、预调剂程序
1、拟调剂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网上调剂意向。
2、各学院将根据网上调剂意向考生的信息,初步筛选调剂考生。
3、教育部分数线下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在满足接收条件的前提下,填写了网上调剂意向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无效。
4、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包括由调剂意向转为调剂志愿的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四、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学十楼236房间
电话:010-622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