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分数线:58、58、90、90、365
电影学和戏剧戏曲学复试分数线:55、55、90、90、350
1.复试原则: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成立文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成立研究生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小组。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进行复试工作培训。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制定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并报研究生院。
各专业复试:由各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每组有五名教师,一名记录员参加;外语笔试由外语学院教师命题;外语面试:由两名教师,一名记录员组成。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在170%以上。
4、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文学院“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试题的命制工作和复试工作,由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小组负责制订测试方案统一命题,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课口试试题的命制工作。
5、考试办法(及范围):
专业综合课(笔试):按照文学院二级学科,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给考生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主要考察考生关于学院以及学院下属各个学科的一般性的基础知识。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由本院各专业外语口语测试小组制订方案统一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的口语对话能力。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6、复试考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1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人文楼101室
(1)专业综合课(笔试)考试时间:3月12日上午8:30-10: 30,满分100分。
(2)外语笔试:10:30-11:30,满分50分。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3月12日下午13:30-18:30,
考试分组进行,每个口试小组主考教师2名,事先命题,抽签进行,满分50分。
(4)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试时间:3月12日下午13:30-18:30,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组织面试,主考教师5名。事先命题,抽签进行。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7、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
8,复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
9,考生须持复试通知、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报到。
10.文学院体检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11.复试前网上缴费。
文学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