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公布了调剂方案的相关学部院系(或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不接收,考生不得申请。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相应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应招生简章,确认本人完全符合调剂方案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专业等方面的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达到外校复试线的考生还需征得报考学校同意调出,如果报考学校不同意调出,即使经我校复试拟录取,也不能被正式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请登录我校调剂系统,准确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随调剂方案要求的材料一并提交至拟调入的学部院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自行联系拟调入学部院系并按其要求办理即可。
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初试分数必须符合《201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如果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拟调入学部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考生,将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5)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