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6年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4、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5、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招生名额
不超过8名。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9:00-3月25日12:00。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3、报名费:2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选拔程序
1、递交材料: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后,将《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报名登记表、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专家推荐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及所需附件在3月25日17:00之前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相关领域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考生进入答辩(或面试)。
3、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答辩(或面试),择优录取。考生被拟录取后由我校与其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学费标准: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招生查询网址:yz.tsinghua.edu.cn
2、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工作的院系及领域:
院系 | 工程领域 | 备注 |
005环境学院 | 085274能源与环保 | 本次工程博士报名时,统一选“指导教师”报考,但考生在《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相应位置填写意向指导教师。意向指导教师可参考《清华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院系的所有指导教师,包括并不限于目录中工程博士指导教师。 |
012机械系 | 085272先进制造 | |
013精密仪器系 | 085272先进制造 | |
023电子工程系 | 085271电子与信息 | |
024计算机系 | 085271电子与信息 | |
026微电子与纳电子学系 | 085271电子与信息 | |
101核能与新能源研究院 | 085274能源与环保 | |
410软件学院 | 085271电子与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