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资格线 根据学校确定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我院的生源情况,我院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如下:
学院名称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60 | 60 | 60 |
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请考生自行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进行查询。
2.复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3.复试地点 所有考生复试当天上午8:15到教学区5号楼一层大厅报到,交验相关材料,届时通知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地点。
4.复试内容 面试、笔试或两者结合,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考察的内容依靠平时积累,无需提前准备。
5.评分标准 复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0.3+复试分数
6. 录取规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分报考的导师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为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允许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在原报考学科(专业)内填报二志愿,但每一位导师的二志愿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之后。根据考生排序先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二志愿未报考的导师不得调剂录取。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7.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④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须由考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材料①至⑥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①至⑥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⑦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表需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同时,请在体格检查表右上角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不齐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意见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诉和投诉。联系人:李厚之,电话:010-82316974,电子邮箱:lihouzhi@buaa.edu.cn。考生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3月4日
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ss.buaa.edu.cn/zpzs/889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