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队伍建设,解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中共卧龙区委、区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检察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含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职务犯罪侦查人员5名(限男性)。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荣获过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优秀侦查员、业务能手、三等功以上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7.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
8.原工作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区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方案确定后,于2016年3月11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www.wljcy.cn)、南阳日报向社会公布选调条件、职位和主要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备,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考者对《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21日17:00之前。
报名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203室)。
联系人: 秦轶菲
联系电话: 0377-62273081
13938996988
2.报名资料(除证书原件,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大小)
(1)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3)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荣誉称号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5)近期小二英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6张;
(6)单位推荐信。
(三)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证书原件退回报名者,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每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命题及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及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检察实务及职务犯罪侦查实务)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9:00-11:00,报考者于考试前3天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2016年3月31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包括相关检察业务专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业务实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根据选调名额和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人选:面试成绩高者、获奖档次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与考察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体检由南阳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承办,体检费用由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工作实际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待遇。
2.调入人员的工龄、检察官级别保留,原则上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保留。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