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考考生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20日。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地点:逸夫楼YF东708)。复试考核及体检安排见学院网站或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动态。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外国语 | 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
专业基础课 | 2016年3月19日下午14:00-17:00 |
专业课 | 2016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 |
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 | 2016年3月20日下午14:00-17:00 |
公开招考考生在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张,横向打印),务必保证准考证上内容清晰可见,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0日。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涂改或书写。
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除《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科目可以使用不带存储编程功能的简单计算器外,其它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以及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如已经携带通讯工具,开考前请将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交给监考老师集中管理,考试结束后再归还本人,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开机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允许拆封试卷袋,须认真核对试卷是否错装、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无损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监考老师。考试结束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装入试卷袋中,用密封条封好后,在密封条上签上本人姓名。考生本人对试卷袋中所装物品负责,如有缺少,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场内安装摄像装置全程监控考试过程。
考试时间为周六、日,北京车流量可能会比较大,为防止大家路上堵车,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附件:
1.考试地点
3.考试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