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平优秀,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多个专业。
具体如下:
类别 | 科类 | 专 业 | 优惠分值 | 自主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A类 | 文科 | 金融学 | 5分 | 43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 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外语或文史类竞赛(含综合、作文、演讲等,以下同)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会计学 | |||||
理科 | 金融学 | ||||
金融工程 | |||||
会计学 | |||||
B类 | 文科 | 财政学 | 10分 | 40人 | |
税收学(国际税收) | |||||
理科 | 财务管理 | ||||
保险学 | |||||
经济统计学 | |||||
C类 | 理科 | 经济学 | 15分 | 27人 | |
工商管理 | |||||
投资学 | |||||
D类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 | 20分 | 15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或独立正式出版文学作品;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英语(财经英语)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者,可以申请: 1.获得外语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
日语(财经日语) |
三、报名要求
学生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08:00至2016年3月25日24:00,过期无效。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3.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并进行校内公示,中学审核无误后签字和盖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4.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和高中成绩单,以及各类证明材料和《个人研究报告.doc》(点击下载,要求考生本人手写)等材料,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二)书面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须寄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须经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签字和盖章;
2.《个人研究报告.doc》(点击下载):由考生本人手写,内容要结合所报学科专业,阐述本人对该领域的认识、以往学习研究情况、取得的相关成绩或成果以及对未来学习研究的设想等;
3.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高中阶段为主。符合各专业报名条件1或2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仅符合条件3的考生,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具有报考专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书面材料,和综合素质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
4.高中成绩单: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5.《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要求考生本人签名承诺;
6.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将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按照“报名申请表-个人研究报告-证明材料—高中成绩单-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的先后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省市-中学—姓名)”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材料寄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6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要求于2016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6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四)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部分试题要求英语作答。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1、12日。
(五)入选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获得入选资格的建议名单,专业潜能面试成绩未达120分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的1.2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6年6月2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确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按照A、B、C、D类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仍执行以上分值,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三)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管理和监督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并向所在中学、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有关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和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邮箱:zsb@cuf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 邮箱:xxjw@cufe.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 编:100081
八、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 明:
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自主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自主招生的培训、宣传和报名等工作。自主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zs.cufe.edu.cn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