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为100分。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量化积分项目:
1.农村基层任教年限分,满分8分。
农村基层任教满五年的,每超一年得1分 ,封顶8分。(截止当年8月份,年减年计算)。
2.夫妻双方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以结婚证为据)均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得2分,每超一年加0.5分,夫妻只能一方享受,封顶5分。
3.外县籍教师农村任教经历分,满分5分。
外县籍教师在华安农村基层任教满四年得1分,每超一年加1分,封顶5分。
4.教绩分,满分30分。
取近三学年的逐学期教绩得分累计,具体教绩考核细则由基教股及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股室负责制定。
5.工作量得分,满分20分。
近三学年满工作量的,每学年按6分计,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超1节,加0.5分;每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少1节,扣0.5分;无任课的不得分,每周工作量不含临时代课。
6.论文发表分,满分2分。
近三年来,校级0.5分/篇、县级1分/篇、市级1.5分/篇、省级及以上(含CN级)2分/篇,累加至满分2分。
7.荣誉得分,满分23分。
(1)专业理论培训分,满分7分。
县级骨干教师2分,县级名师3分;市级骨干教师4分,市级学科带头人6分;市级研究型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7分,获得多种称号的取最高一项。
(2)综合表彰分,满分4分。
近三年来,校、镇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专项表彰:县级0.5分;市级1.5分;省级2.5分;国家级3.5分)。
(3)指导教师获奖分,满4分。
近三年来,片区、县级二、三等奖0.5分、一等奖1分;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5分、二等奖2分、一等奖3分;国家级三等奖2.5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4分。
(4)专业技能比赛分,满分8分。
近三年来,校级一等奖、县级二、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5分;市级三等奖2分、市级二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省级三等奖5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7分、国家级8分。十佳教师视为同级别一等奖计分。
以上荣誉得分均根据(华教联[2015]5号)文件执行。
8.学历分(国民教育学历),满分4分。
本科以上学历得4分、专科学历得3分。
9.班主任分,满分3分。
近三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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