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总务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决定,拟在校内公开选拔总务处科级管理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选拔。
二、选拔岗位
1.综合管理科副科长1名;
2.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节能办)副科长2名;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全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任务、职责和特点。有相当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的使用。
结合岗位特点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节能办)科长:熟悉水电、节能和信息化工作,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任职条件
专职管理人员应现任副科实职,或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岗位的除外。
(五)应聘人员年龄方面,原则上要求能任满一个聘期。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1601/711.html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中山大学总务处综合管理科(南校区总务处486栋304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yuting8@mail.sysu.edu.cn。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五、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
六、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选拔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选拔。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总务处486栋304室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982
邮箱:yuting8@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