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 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限“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和考试用具。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23日起登陆http://yjzs.grs.bupt.cn/jf/login.aspx,网上支付复试费后(在招生宣传咨询会上领取到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无须支付)下载打印《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校外调剂生需到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3. 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4. 《北京邮电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加盖公章,点击即可下载)
5. 除北邮应届本科生外,其他考生请自行准备一个信封(22 cm×11cm),用于调档函和定向协议的发放。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注:地址须详细到班级或房间号)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内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须填写学号。调档函将在2016年5月份寄出,请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影响录取。
6.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7. 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
8.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符合其报考信息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为期两年以上)的考生和本科结业生:须提供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③依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6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需提供相关报考证明。
9. 凡提交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基本程序:
1. 复试考生网上支付复试费(在招生宣传咨询会上领取到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无须支付)、打印报名登记表;
2. 复试考生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6年3月23日开始,具体测量时间见复试学院通知;
测量方式:网上先注册后测量,一次性完成。
测量网址:http://psychology.byr.edu.cn/
特别提示:未完成网上心理测量复试成绩无效。
3. 报到:考生携带相关复试材料到学院(研究院)教务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请见各学院(研究院)网站通知。
4. 体检
①时间:3月25日、4月1日、4月8日上午7:30~ 10:00
②地点:校医院
③要求:需空腹
④其它: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5. 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6. 同等学力加试:凡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对加试的考试科目、查询具体加试时间和地点。
三、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入学总成绩的算法如下: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10%(外国语言文学专业除外)、面试、笔试等);
2.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0%)其中:初试权重 +复试权重=1;
3. 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 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
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