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我院2016年拟接收部分硕士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的国家分数要求。
2)考生的本科毕业院校应为“211”或“985”院校(含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
3)本科所学专业及报考专业须为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可接受的调剂专业为:专业型“材料工程”(085204)和专业型“化学工程”(085216)。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名单,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同意复试后方可参加复试。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之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