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决定公开选拔河源市第二中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范围及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一)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特级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等称号。
(二)任公办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一年以上或副校长三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3月16日)。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四)具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选职位待遇
按照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聘任手续,享受河源市市直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河源市外选拔任职人员按《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委办发〔2013〕12号)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贴10万元,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并按河源市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
三、公选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聘任等程序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请报名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7项提供扫描文件),发送到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hyjyrsk@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为“河源市第二中学+本人姓名”:
1.《河源市公开选拔河源市第二中学校长报名表》;
2.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附电子版);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
6.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
7.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月13日前,河源市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通知报到、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公告由河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2-3297399;电子邮箱:(hyjyrsk@126.com);表格下载、查询网址:河源市政府门户网(/shtml/index.shtml)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