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1、首先须达到2016年国家分数线,并同时达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校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调剂考生名单将于3月17、18、21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分别公布。
排序办法:按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按两门专业科目总分排序。
2、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基本复试比例为1:1.3(部分院系除外: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接受校外调剂复试比例为1:2)。
3、部分专业的调剂复试:考生可申请调剂专业及名额参加本《办法》第六部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 “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两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可加10分(折算单科:政治、外语单科加2分,专业科目加3分)。考生本人在3月23日12:00前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一)复试形式: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即在一月份统考初试中参加第二单元“外国语”科目该语种的听力考试,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
(二)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2016年3月27日9:00—11:00 地点:东区逸夫楼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2016年3月27日14:30—17:30地点:东区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6年3月26日、28日 地点:各院系
体检:2016年3月28日上午(京外考生)、29日上午(京内考生) 校医院
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20分钟;专业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专业面试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页3月18日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专业笔试及外语听力的考场具体安排,请于考前在东区逸夫楼前展板上查看。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须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各院系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无专业笔试的院系/专业(不含高翻学院):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3)高翻学院: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98%+外语听力×2%〕×7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30%。
2、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笔试、面试及最后复试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录取范围。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7日下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相关事宜
(一)接收调剂:
需要校内调剂的专业见下表(除此之外各院系、专业、方向均不接收调剂考生),考生自愿申报,由研招办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相关院系商定后确定复试资格。符合我校复试及调剂政策的考生,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校内申请调剂考生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调剂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后3月21日11:30前交至研招办、或发传真至我办;所有校外申请调剂考生须在3月18日当天在中国研招网上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资格:达到本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满足下表中相应资格要求:
类别 | 可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 | 可申请考生一志愿专业/方向 | 缺额 | 申请调剂资格 |
校内调剂 | 汉语言文字学(中文学院) | 北外中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 2 | 两门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在233分以上者 |
英语笔译(专用英语学院) | 北外英语学院:翻译学、英语笔译北外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 | 5 | 未进入英语学院复试范围,翻译学、英语笔译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在216及以上者;未进入高翻英汉同传方向复试范围,专业科目成绩220及以上者。 | |
德语口译(德语系) | 北外德语系德语语言文学 | 3 | 达到国家线者 | |
西班牙语MTI(西葡语系) | 北外西葡语系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3 | 达到国家线者 | |
海外汉学研究中心 | 报考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或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或欧语学院意大利专业 | 2 | 未进入本人一志愿专业复试范围,且达到国家分数线以上者。 | |
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论与文化研究方向 外国文学所) | 北外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美文学方向 | 2 | 进入英语学院复试范围者 | |
传播学(中国传统戏剧对外传播 艺术研究院) | 北外新闻传播学院考生 | 3 | 未进入新闻传播学院复试范围,且本科为英语专业者 | |
校外调剂★ | 金融硕士(国际商学院) | 一志愿报考外校金融、经济类考生,或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考生 | 23 | 英语一为67 英语二为72 总分365 |
国际商务硕士(国际商学院) | 14 | 英语一为65 英语二为70 总分350 | ||
国际商务硕士(商务外交方向 国际关系学院) | 9 | 达到国家线者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学院) | 校外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考生 | 3 | 达到国家线者 | |
★注:校外申请调剂考生,外语科目成绩突出者优先。 |
(二)向校外调剂:
1、我校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内调剂政策,需要向外校调剂,请自行上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该申请中会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试成绩,且已经过教育部审核,为真实有效信息,我办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2、我办原则上不向外校寄发考生初试试卷。如有特殊需要,我办在收到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公函后,由我校将考生初试试卷(自命题科目)统一转寄至接收单位;每所高校只寄发一次(如××大学录取我校20名调剂考生,我校待××大学发来的调剂公函齐全后,一次性整体寄发)。书面申请和外校调剂录取接收公函必须为原件,电子邮件、传真件、复印件均不予受理。
3、可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考生,如参加外校调剂复试,在保证以下两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影响我校录取:
(1) 复试时间不冲突;
(2) 对其它院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发出的录取通知,在北外确定录取结果之前不予答复。
七、考生接待电话:
研招办:
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电子邮箱:bwyzb@bfsu.edu.cn
接待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北外纪检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附件: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