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规定复试比例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且复试人数不能超过上报的复试比例。
2、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应为“985”、“211”或省部属重点高校。
3、学术型调剂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应为“985”高校或科研院所,或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学位调剂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应为“985”、“211”高校或科研院所,或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4、艺术类和外语类专业调剂生本科可毕业于省部属专业院校,具体高校名单由院系提供,学校审核确定。
艺术类和外语类专业调剂生须符合上述第2、3、4条其中一项,其他专业调剂生须符合上述第2、3条其中一项。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