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16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学术型264名,专业学位707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生计划120%进行,实际数额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也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上线考生不足120%的学科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
1. 考生学历、学位审核。报到时审核非应届本科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对非应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须提供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对于网上所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学籍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报告须在4月15日之前交到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 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研究生学院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政审表,调取人事档案(定向生不调档)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为考生写出政审材料(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政审材料)。
3. 强化诚信评判:对上一年作弊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 专业课测试。一般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2. 专业组面试。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的组成及组织工作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
面试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及口语、专业技能、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其中专业外语笔试为必考内容。对专业学位考生应突出临床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为20分。面试成绩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或《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与英语笔试试卷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3. 外语听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外语,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210分。
(四)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于规定时间内到校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承担。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五)复试日程。具体复试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安排》。
三、调剂
1. 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等缺额二级学科只进行校内调剂,调剂生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需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下载调剂申请表,于4月5日上午9:00---9:30提交调剂申请表。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 其他缺额的二级学科接收校内、校外调剂生,调剂生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月18日起,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于3月28日参加第一批复试。
3. 调剂考生笔试为原报专业科目,面试为拟调剂的专业。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只接收初试参加西医综合考试的考生。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学费
(一)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总成绩按各学科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仍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三)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
五、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正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每位副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1名。有省级以上课题者,可增招1名研究生。
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待复试结束后在网上进行。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一)复试各环节缺考者;
(二)考试作弊者;
(三)复试环节各科考试成绩过低者;
(四)导师组面试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不适于培养者;
(五)未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六)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七、其它
(一)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体检费60元。
(二)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军官证。
(三)定向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
(四)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五)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我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学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gh407428460@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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