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等文件要求及河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对复试录取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3.强化复试考核和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学生一般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1.为切实加强我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我校校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的命题阅卷、政治理论阅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工作、综合面试(含口语)及核对面试时考生身份等工作。
3.外语学院负责组织英语笔试(含听力)的命题、阅卷工作。
4.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体检、政审、资格审查、英语测试、笔试考试、试卷印制、组织阅卷以及其他复试工作,并指导复试全过程。
5.学校将对参加复试教师进行分层专项培训,各学科(专业)制定相关复试工作纪律。
三、复试程序
1.各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其成员由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另设记录员一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组织各学科(专业)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及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命制工作。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3.组织对考生的英语笔试(含听力)测试工作,其中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占20分。
4.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5.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学位点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6.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实行总量控制。
7. 破格复试条件:按河北省文件执行。破格复试程序:考生申请、研究生学院审核、学校批准。
四、复试基本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政治理论、英语笔试(含听力)、综合素质面试中包括实践能力及英语口语考核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业务素质复试一并进行)
3. 诚信评判,包括对考生身份、作弊记录、学历学籍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及其他相关考察
五、复试时间
1.依据复试原则,结合我校上线考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2日上午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3月22日下午到3月23日为复试时间。
2.我校不再以邮寄方式发放复试通知书。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一寸照片2张、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校验)、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
①对于非应届考生,各单位应在复试前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对于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中显示学历不是唯一匹配的,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生单位。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应先审查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对于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下载政审表,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者)填写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工作
1.复试计算办法
①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
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其中包括诚信评判、实践能力及口语成绩)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20%、40%。
②工商管理
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个人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小组案例讨论、英语听力以及口语成绩)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15%、85%。
③会计硕士
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其中包括诚信评判、实践能力及口语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25%、15%、20%、40%。
2.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3.复试期间进行体检、资格审查及其他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信息公开及督察工作
1.2016年我校继续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接受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我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受理举报部门:纪检委;电话号码:0311-87208012;传真:0311-87208012;邮箱:sjyjjw@sjzue.edu.cn;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河北地质大学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