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院(部、实验室)均接收调剂考生(具体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缺额信息),按照择优原则复试录取。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般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同一学科门类调剂的复试分数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4.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同一学科门类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并达到B类地区调入专业的分数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剂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调剂申请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结束后,接受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的要求及时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