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担负着为国家培养舞蹈高级人才的重要使命,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招生信誉,我校2016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复试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考生的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既往的学业表现、道德品质和潜在的能力素养;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招生选拔的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一)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旭东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郭 磊 北京舞蹈学院校长
副组长:
王 伟 北京舞蹈学院副校长
张 盈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书记
组 员:
徐 颃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
孙庆胜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工作人员:
欧少琳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研招办干部
王明月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研招办干部
(二)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2、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我校校本年度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人数及名单;
3、审核拟破格复试考生的名单;
4、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严格审批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小组安排及培训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学院和系部的专家组成,复试秘书1-2人,复试人员均经过专门培训。
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6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人数共67人,其中学术型硕士计划26人;专业型硕士计划41人。在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详见下表)。
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
总分 | 外语、政治 | 专业一 | 专业二 | |
学术学位型 | 335 | 34 | 95 | 100 |
专业学位型 | 335 | 34 | 95 | 120 |
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2016年进入复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31人,录取复试比例为1:1.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37人,录取复试比例为1:0.9。
复试考生名单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http://www.bda.edu.cn/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通知规定进行复试。复试考生可兼报“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考试。(招生简章见附件2)
五、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3月27日将《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4)电子邮件提交至:yzb@bda.edu.cn,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选报导师。
现场确认:2016年4月8日
2、复试具体安排
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安排 | 地点 |
4月8日周五 | 8:30—10:00 | 缴纳复试费 | 财务处 |
4月8日周五 | 9:00—11:00 14:00—16:00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 考务办公室文化课307 |
4月9日周六 | 8:30—9:00 9:30—11:30 14:30—16:30 | 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方向笔试 | 文化课教室 |
4月11日周一 | 8:00开始 | 体检 | 中关村医院 |
4月12日周二 | 8:30开始 | 专业面试 | 教学主楼 |
4月12日周二 | 晚上 | 奥克兰项目面试 | 教学主楼 |
英语测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奥克兰项目面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以及专业面试的考试内容将在4月8日资格审查当天在考务办公室(文化课楼307)门口公布。
3、资格审查
复试前,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注册须完整;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1篇);
3)考生下载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报考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审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
4)交《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4)。(报考专业方向和选报导师以此表为准,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
5)交贴照片的《北京市2016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该项考核按2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学术型考生复试的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为专业方向题;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包括考生进行2个专业方向的抽答题,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两项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型考生复试的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为专业方向题;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包括考委对考生专业方向所涉及的表演、教育、编创、艺术设计等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两项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复试内容
舞蹈展示(2分钟以内)、口试(抽签答题),口试内容围绕舞蹈教育与社区舞蹈的专业方向展开;英语综合能力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何一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加试参考书目为:《舞蹈教育学》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舞蹈学导论》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6、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得分×20%﹢专业测试(两项总和)得分×80%。复试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有任何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复试期间,研究生招办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8、我校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9、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政审表进行核查,政审造假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专业和报考导师的情况排名,复试排名结果将于5月中旬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bda.edu.cn),复试排名结果公布4个工作日后接受复试成绩查询,查询时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电话:010—68935749。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
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对复试合格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学术型考生按照两个序列进行排序:1、舞蹈史论和艺术管理;2、舞蹈教育与表演;专业型考生按照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编导、现代舞、音乐剧、艺术设计、国标舞八个专业方向分别排序,最后根据招生计划和选报导师的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组织复试考生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体检表见附件5
体检时间:2016年4月11日 上午08:00
2016年硕士生招生统一体检须知: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2.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没有者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4.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5.肝功异常或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者,可以提出复查要求(肝功能复查一次)。
6.体检收费按照医院标准执行。
7.体检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电话:82548689
七、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100元/人
收费编码:173056003(京发改【2008】1974号)
缴费地点:北京舞蹈学院财务处(留学生公寓2层)
缴费时间:2016年4月8日
缴费方式:建议银行卡刷卡缴费
八、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5月下旬。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93579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电子邮箱:yzb@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bda.edu.cn/zsjy/yjszsxx/2284.htm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