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新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司拟招影视、平面制作人员6人。
二、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合格、身体健康。
(二)职位条件及薪酬(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1)影视制作人员,要求:新闻及影视制作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一定的影视专业基础,熟练使用各种影视制作软件,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月薪:1500元以上。
(2)平面制作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平面设计基础,熟练使用各种设计软件,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月薪:1500元以上。
三、聘用方式
本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公司正式签订用工合同。
四、相关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按岗位工资标准50%发放。
(二)试用期后正式录用,按确定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年终按绩效考核发放奖金。
五、招聘程序
报名地点:永胜县吉庆路丽江新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电话:13988808905
丽江新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