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并结合现场确认。申报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一、教师资格认定总体流程
(一)通过国考人员
(二)过渡人员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4月20日 每个工作日8:30—17:30
(二)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请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要具体到某一专业,不能仅写“文化艺术与体育类”这样类似的学科大类;在填写“申请任教学科”时,请选择具体的学科,如申请高级中学英语学科时,请选择“英语”,不可选择“外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请点击学科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以展开更具体的学科。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请选择本科学历报考。
3. 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 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6. 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截止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 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8. 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一)受理权限
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现场确认。
丰县教育局确认点受理:丰县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丰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4月21—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丰县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丰县教育局大门东侧)
联系电话:0516-89249929
(四)现场确认时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
2. 小二寸纸质照片2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具体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正反面打印,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照片,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4.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等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5.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可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7.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不再打印纸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自行通过www.ntce.cn网站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8.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9. 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10. 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单位证明、最新一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11. 档案袋1个,并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登录徐州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xzjszg.xze.cn),在 “表格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材料袋封面等。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按4-10项材料顺序装订。
现场确认的同时,属于过渡政策的人员报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1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120元。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丰县教育局拟定于2016年5月中下旬,组织省考过渡考生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会公布在丰县教育网,请及时关注。
五、体检
丰县教育局组织通过国考人员和符合过渡认定条件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将会公布在丰县教育网,请及时关注。
六、发证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发证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请登录省、市、县教育网查询。
丰县教育局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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