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文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讨论稿),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将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客观评价;精心准备笔试题目,严格监考,严肃考场纪律;要求各位参加面试的老师认真对待,尽心尽职为学院挑选优秀人才。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强调专业素养、潜在培养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茹克叶
副组长:路敦才 安 静
成 员:欧阳瑜华 李 立 胡百忠
三、面试小组
组长: 安静
成员:茹克叶、高淑芬、张焕香、陈会军、董淑欣、隗雪燕
四、录取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计入最终成绩。即:
计入最终成绩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100/500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100)×60%﹢笔试成绩(100)×40%
2、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计入最终成绩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
1、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以最终录取成绩排名先后为序录取,依次递补;
3、专业课笔试、面试(口语和听力)、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中,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导师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由导师将接收学生名单报至院办。
七、关于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