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要求,为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 复试组织管理
1、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院复试录取组组成:
组长:何明跃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鼐 白峰 白晗夏 任进 刘迎新 何雪梅 余晓艳 张卫峰 陈延芳 周怡 施光海 郭颖 褚宝增
秘书:孟芳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由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教研室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复试。
2、凡报考我院且初试总成绩在340分以上(含340分)的考生参加复试,但必须体检合格。各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符合我院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时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60%,复试 40%)。
3、复试考核方式: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科目。外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试小组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同时以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填写复试情况总表、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资格审查时领取)。
4、跨专业的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面试100分=300分)。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初试500分(加权)+复试300分(加权)排序计算。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跨学科类别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舞弊等类似行为,报请复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以上原则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体检
体检相关事宜详见校园网上通知(校园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四、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录取。
珠宝学院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