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农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宏观调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制度,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园林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方案,确保完成学院2016年招生任务。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二)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四)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按招生规模的110%-12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五)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二、复试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2016年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各学科按指标数110%-120%的名额、考生按总分数排名次序进入复试名单。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不同学科门类(指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考生的调剂;原则上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培育、林业领域专硕等专业,不接受专业考试课为规划设计类或建筑类等方面考生的调剂。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6.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7.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8.报考“大学生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破格复试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2016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园林学院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 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是否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历(学籍)。要求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交截图,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6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4. 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进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2016年园林学院研究生复试不进行笔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要单独组织考核,满分5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考查专业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风景园林学学术型硕士及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均需加试“园林手绘”,“园林手绘”属于实践能力考核范围。
3.面试
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
(三)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60元。
(五)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0:00。
地点:园林楼608。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7:30-9: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10:00-11:00。
地点:教B505。
(4)综合面试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园林楼407室;
时间:2016年3月24日13:00-17:00。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培育
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园林楼902 室;
时间:2015年3月24日13:30-17:00。
林业领域
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园林楼908室;
时间:2015年3月24日13:30-17:00。
四、综评成绩
(一)全日制硕士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无笔试科目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五、录取
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