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北京农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特制定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10%-12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1日,8:00-16:00
地点:北京农学院 经管楼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201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专业基本分数要求如下:
①农业经济管理(120301)、林业经济管理(120302 ):总分33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100分)或68分(满分150分)的考生;
②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总分30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34分(满分10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1分(满分15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
(二)接收调剂考生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和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学院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
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管理学》、《农业企业经济管理学》。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8:00-8:30)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历(学籍)。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交截图,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填报复试表。考生应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到经管楼(401)找研究生秘书任娇老师报到(联系电话010-80701883)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6 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 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 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交经管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学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8:30-10:00)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2. 3月21日8:30-10:0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经管楼401领取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注意:空腹查血常规。
(三)心理测试(10:30-11:30)
3月21日上午10:30,在经管楼210,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四)专业复试内容(12:30-16:00)
1.综合素质考察(面试)(70分)
①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
②考生按照不同的专业方向进行面试,专业面试采用导师组提问制,每位学生不少于10分钟,分自我介绍和提问两部分,提问问题由考生从问题库中抽取并作答,导师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按百分制打分,取导师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考察环节的面试成绩。
③面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2:30-16:00
④面试地点:经管楼401
2.英语面试(50分)
①原则上为每人10分钟。
②面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2:30-16:00
③面试地点:经管楼402
3.综评成绩
①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加权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素质考查、体检和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总评成绩=(复试成绩/120)*30+(初试成绩/500)*70
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⑤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五、录取
1.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2.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考生体检合格方能录取。
4.录取名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推荐,经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报校研究生处(部)批准并公示,录取通知由校研究生处(部)统一颁发。
六、备注
未尽事宜以《2016年北京农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