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清单:政审表、单位工作考核鉴定、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
说明:
一、单位工作情况考核鉴定
考察对象近来工作情况,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
其中:
1、应届毕业生可由原就读学校出具工作鉴定;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及往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工作鉴定;
3、在职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鉴定(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4、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入编)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鉴定。
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由考察对象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考生计生情况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并经县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盖章确认。
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
由考察对象现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考察对象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记录的证明
由考察对象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政法委610办公室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