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依据初试成绩排名,按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数,未按时参加报到和复试的同学,按放弃处理。
二、 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1、面试分组:
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即:080200机械工程、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0102固体力学、085201机械工程、085206动力工程。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分组面试,面试成绩按加权后统一排序。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录取
各专业按本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4、 调剂政策:
①、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剂申请;
②、报考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复试后未录取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生本人意愿,调剂至080102固体力学专业。
5、 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2976、邮箱chengsli@ecust.edu.cn。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