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文件精神,遵照国家对艺术硕士(MFA)的培养要求,我校于2016年1月7日、8日组织进行了2016级艺术硕士(MFA)入学考试复试。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考核、文艺理论考试、政治素养考试以及复试组集体评议,并经招生领导小组通过,决定拟录取艺术硕士(MFA)50名。
一、指标分配原则和方案
根据舞蹈表演类(包含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和非舞蹈表演类(包含编导、音乐剧、艺术设计)进入复试人员的人数和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指标数,我校确定了约合1:3的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即舞蹈表演类录取24人,非舞蹈表演类录取26人。
二、成绩计算和排序办法
政治理论满分100分,以合格与不合格计,成绩不记入最后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文艺理论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占80%,文艺理论考试占20%分配权重计算,形成最后总成绩。依据舞蹈表演类和非舞蹈表演类两个序列进行总成绩的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人数与分数线
1、舞蹈表演类(包含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拟录取24人,录取分数线为128。
2、非舞蹈表演类(包含编导、音乐剧、艺术设计):拟录取26人,录取分数线为125。
四、拟录取名单
舞蹈表演类:高健、楚希、王海田、单媛、貌昱、刘卫宇、贺梦娇、孔令昕、杨一凡、颜圣婷、闫清筠、董金晶、龚齐杰、宋歌、王艳、邹昕美、殷硕、张翼翀、刘雪妍、张艳君、塔娜、张鹏、李丹妮、林欢
非舞蹈表演类:吴凝、黄政超、陈晓刚、唐靓、董黛儿、孙乐、张岩、郑智、董帅、万盛、颜荷、王丽娟、刘小标、王达、牛思瑶、赵佳妮、姬颖皎、林晨、陈锐、刘蓓、焦健、毛涵、武继平、王倩、柯皓燃、皮艳姿
我校将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请以上考生于4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邮件至yzb@bda.edu.cn,邮件名为:MFA+考生姓名。研究生部招生办电话010-68935749。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bda.edu.cn/zsjy/yjszsxx/2285.htm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