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提高我市“四大领域”普通话的推广和应用水平,现将我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957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自愿提升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人员也可报名测试。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4月15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1日—27日(有效工作日)
3.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教师进修学校(大坝中学院内原大坝二路小学)。(联系人:胡海珍;联系电话:5251015)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上交蓝底(或者红底)彩色2寸电子照片,照片以报考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2.报名时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尤其是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若资料填写不正确或书写不规范,将影响考试和证书发放)。
3.各中专学校学生以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五、收费标准
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报名时收取)。
六、其他事项
1.测试工作由十堰市语委办统一安排。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仍然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在上半年集中组织一次,下半年不再组织。
2.《普通话等级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16年10月,逾期仍未领取的证件均退回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证书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丹江口市普通话测试站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