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0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5号)规定,为做好广西考区南宁市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考试报名
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2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报名,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审核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
3.现场审核工作安排。为做好现场审核工作,请各单位、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审核:
(1)3月31日--4月1日确认的单位。南宁市区范围内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考生。
(2)4月5日--7日确认的单位。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城区卫生计生局。
(3)4月12日—14日确认的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其中:
4月12日:隆安县、武鸣县卫生计生局;
4月13日:横县、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4月14日:宾阳县、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4)4月15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5)4月16-17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严格按《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附件1)提供,并按顺序排好,各种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均用A4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在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名,统一收集考生申报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参加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网上缴费
广西考区今年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考区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五、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2016年9月24日1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4.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时,16:20—18:20。
5.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六、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严把审核关,严防利用虚假学历证明混入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队伍。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电话:0771-2630909、2613923、2613961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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